優化貸款服務模式,加大續貸支持力度
“簡單理解,續貸是指借款人在銀行貸款到期后仍有資金需求,在貸款到期前向銀行申請新的貸款,經過審查審批放貸后,繼續使用貸款資金的情況。我國高度重視中小微企業發展,中小微企業在經濟恢復過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,但仍面臨較大的資金壓力,需要著力提高其融資的可得性和便利性。”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研究員婁飛鵬說。
“我們在多年的普惠金融服務過程中發現,小微企業經營靈活多變,融資需求呈現規模小、頻度高、時間急的特點,傳統信貸政策往往不足以充分貼合他們的實際經營需要。”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小企業部總經理王兆奇說。
2014年,原銀監會發布了小微企業續貸政策,明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到期后無須償還本金即可接續融資,有效滿足了小微企業的接續融資需求。
此次發布的《通知》對續貸對象進行了優化調整。一是將續貸范圍從部分小微企業擴展至所有小微企業,貸款到期后有真實融資需求,同時存在臨時資金困難的小微企業,均可申請續貸支持。二是明確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和小微企業主、個體工商戶及農戶經營性貸款等均可以續期。三是將續貸政策階段性擴大至中型企業,期限暫定為三年。
“續貸業務有助于緩解小微企業融資壓力,降低企業融資成本,在穩定企業經營與發展預期,激發微觀主體活力方面有重要意義。此次優化續貸政策,有助于進一步增強金融機構服務能力,讓更多企業獲得金融支持。”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說。
備受市場關注的是,此次中型企業也被納入續貸政策,即對2027年9月30日前到期的中型企業流動資金貸款,存在資金接續需求的,商業銀行可以參照小微企業續貸政策辦理續貸。
合理確定續貸風險分類,加強續期貸款風險管理
在加大對小微企業和中型企業續貸支持的同時,監管層面也考慮到了加強風險防范。《通知》要求,銀行業金融機構合理確定續期貸款風險分類,加強續期貸款風險管理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風險為本的原則,制定續貸管理制度,建立業務操作流程,明確客戶準入和業務授權標準,合理設計和完善借款合同與擔保合同等配套文件。
“我們將及時掌握小微企業經營情況和續貸資產相關信息,防止小微企業利用續貸隱瞞真實經營與財務狀況或者短貸長用、改變貸款用途。切實加大對續貸貸款的貸后管理力度,及時做好風險評估和風險預警。加強對續貸業務的內部控制,在信貸系統中單獨標識續貸貸款,建立對續貸業務的監測分析機制。”中國建設銀行普惠金融事業部風險與合規管理處處長楊小東說。
不斷創新金融產品,提升融資服務水平
“由于小微企業自身抗風險能力弱、經營不確定性大,在實踐中,出于貸款發生不良后被追責的擔憂,基層信貸人員常有‘惜貸’的現象。推動普惠信貸業務健康發展,需要完善盡職免責機制,讓基層信貸人員敢貸、愿貸。”王兆奇說。
《通知》提出,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健全貸款盡職免責機制,完善內部制度,規范工作流程,并將不良容忍與績效考核、盡職免責有機結合,切實為信貸人員松綁減負,有效保護信貸人員的積極性,真正實現“應免盡免”。
“完善盡職免責機制有助于保障銀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,進一步調動銀行從業人員的積極性,提高他們推進續貸業務發展的意愿,從而更好做好續貸相關工作。”婁飛鵬說。